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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交过什么样的智商税为什么有人相信“魔法培训”学算命是不是要交学费一次亲戚住院,家里事情比较多,心情低落,在医院门口等公车的时候,看到一个尼姑,在那里算命,有一个人,算完以后,给她钱,她拒绝了,那个人千恩万谢,转身走了,她身边围了好多看热闹的人,我只是看了一眼,她就招呼我过去,我拒绝,其他的人就说,我不过去不好,是佛觉得和我有缘,我被他们围住,然后那个尼姑说我有劫难,给我张平安福,要了100块钱,说挡灾。她旁边的人都在帮腔做事的让我拿钱,我知道是骗子,不得不拿钱给她。其实他们都是一伙的,因为去医院看病,除了医生护士,心情都是差的,他们就找到了骗人的机会。
因为魔法培训营销很厉害,到底有多少真材实料不好说,但是对于低龄、神秘学小白绝对有吸引力,如果说他们起到了普及神秘学的作用,也是没错的。但问题是,之所以叫“神秘学”,就是这玩意儿就没法普及,没法大众。一旦大众化了,就颠覆了这个世界的唯物主义基础,可以说古今中外都是不被允许的,违法的事儿你能做?所以,现在魔力秘境公关多么刚,“为了行业绝不能开被白嫖先例”“魔法通灵虽然不能科学论证,但不代表不存在”……等等,没用,违法了就是一锅端。我没上过他们的课,但是观察他们家老板残雪很久,怎么说呢,她现在的公关就代表她一贯的态度,过去是非常傲娇的一个人,现在有些收敛。她应该是从豆瓣起家,中间有与人合伙做神秘学,后来又拆伙做了现在这家公司。有多少真实水平不好说,但是一直以自己就是这一行资深大佬自居,当然这也只能唬一唬一茬茬刚入行的小白,或者一些比较肤浅不自信的粉丝,她前面的学生,有很多已经前赴后继的离开了且不再交集,这行不大,抬头不见低头见,很多只是不再回踩而已。一路下来,他们家的是非也非常多,不仅是和学员的,还有和员工的,残雪个人风格,我认为也是有“是非精”体质,当然有这样的特质,也是营销好手。残雪也非常爱钱,这是她公开说过的,所以在神秘学这么小众的行业,公然租写字楼线下授课,魔法通灵公然招生这么多年,天南海北的小孩飞来上线下课,风险有多大,她不可能不知道,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干呢?利欲熏心——钱赚多了,就开始就有了侥幸。可能很多人接触到算命准的,都是仿佛世外高人,不是面对大众铺天盖地的营销,为啥?因为神秘学、玄学最终就是往灵性、神性方面去,说白了最后不是靠人力算的准,有更高的信息。那这样,一天到晚在大量营销的,你觉得她有时间去修行自身吗?所以魔力秘境只能说是比较浅的机构,教不出最实质和深入的东西,商业化吧。因为没上过她家的课,仅从推测,观察来看她家的课,一是项目多,基本上涵盖了国内神秘学各种类目——总有你掏钱的地方。二是可能是从国外神秘学书加工后,照本宣科来讲课的比较多,这就成为“原创”了。勤奋一点,有点钻研精神,你也可以,对了,学好外语很重要!另外残雪虽然打着搞学术的口号,但是看明白了你就知道,她能从每个项目都能扣出一些可以赚钱的点,比如把塔罗分为初中高级,什么“现代塔罗”“心理塔罗”……总能让你源源不断的掏钱,完了你还觉得她很厉害。所以总体来说,残雪首先是个商人,其次才能说是神秘学老师。以学习魔法、通灵等课程为由,谎称学了之后能召唤鬼魂,还能和动物通灵,以此吸引客户报名培训,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我认为有待斟酌。在日常生活中,欺诈、欺骗的含义非常广泛,但日常生活的认知并不能代替刑法的规定,甚至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与刑法规定的诈骗行为都有所区别。刑法并没有保护所有应当保护的社会利益的功能和效力,也就是说,刑法不是万能的,它具有局限性,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都需要刑法的介入。在民法、行政法以及其他法律保护已经足够时,刑法必须保持克制和谦抑。这也就决定了日常生活中关于欺骗的理解不能完全等同于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罪中的客观行为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根据我国刑法通说,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是指虚构现在或者过去发生的事实,不包括价值判断,也不包括未来的事件、没把握的事件、不确定的事件,这些都不在诈骗罪中的“事实”所涵摄范围之内,也不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因为无论是价值判断,还是未来事件、没把握事件、不确定事件,都不足以支撑一个理性的财产处分。而一个理性的财产处分,是成立诈骗罪的必要组成部分。像一些鬼神之说、魔法通灵之说、邪教之说,都不是诈骗罪中的“事实”。一个正常的理性人,都不会、也不应相信这些没把握、不确定的事件。例如,行为人冒充秦始皇、蒋介石等历史人物骗取他人钱财,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诈骗罪。因为相信这些言论的人,原则上并不属于刑法秩序保护的对象。一个正常的理性人,会相信学了魔法之后就能召唤鬼魂吗?当然有人会说,你怎么知道不能召唤?你怎么知道鬼魂不存在?科学也没证实鬼魂不存在?这其实就是强词夺理。现代科学不能解释鬼魂存在,也不能解释鬼魂不存在,这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属于不确定事件、没把握事件,这些都不在诈骗罪中的“事实”所涵摄范围之内,也不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引用钟秀勇老师的话作为结尾,法律只保护很傻很天真的人,不保护太傻太天真的人。刑法也是如此。
实话实说,我觉得你得付出代价。。
首先,真的不是一定要收钱!真的不是一定要收钱!真的不是一定要收钱!
我师父提到过他是和师爷一起苦过来,那潜台词就是互相帮着一起熬过来,那彼此有付出和回报关系好,很多东西口传心授我该讲就讲了,这时候你谈钱那属于神经病。。事后的孝敬和当时的经历也是一个财富和代价
可你什么代价都不出,又不是什么关系密切的人,凭什么你能求道呢?
这里不说法,说最终级的道
你一不能跟师伺候,二不能关键时刻帮到啥。。凭啥你能学到东西。。有的人天赋异禀,学习以后可以弘扬一脉,那是命好。那他的代价是什么?他有这个责任把他的所学传下去,扬起来。。否则他也惨,您信不?
现代社会,你不能跟师,也不能关键时刻帮忙,那收钱我觉得很合理啊。。。
您说呢?干啥都有个道理,没付出哪有收获。
又不是说“没有五千我不传你”对不?再说了,五千块明码标价的,那一定是法,百分之一万的是法。法可以过教封身当场见效,道那就铁费劲了。。
“黄金万两不卖道,十字街头送有缘”
得道的人他要你那万把块钱有个屁用?就稳如一些一辈子在当地积累口碑福报的老修行。。真的不会缺钱和落魄。。骗人那是败坏命根子
不是吹牛逼,得道的人首先不会缺钱,三清做我友,不是说着玩的,市厅级的干部,如果欲望没那么强,他这辈子都可以做到“钱算个屁”,得道的人还死抠你千八百块。有病吧。。做科仪不给钱,我拿你福报来顶嘛,我又不吃亏。
其次得道的人,真有一时浅水困龙那就显个法之后去当地大老板家里都是座上宾,帮他们念个经文上柱香磕个头,光是润金都比你万八千,来的实际。。
而且我真心觉得收钱最好了。。
尔欲求道寻法,需经苦难,赚钱乃世上最苦之事,求道寻法却是超脱之道,若能于最苦之事中求得求道寻法之本,那是最上乘。
所以那些说收钱不对的,那我问你给师父效力几年你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