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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李后主李煜的一些资料你遇到什么烂在肚里都不能说的秘密李煜(937~978)五代词人。南唐国君。字重光,初名从嘉。徐州(今属江苏)人,一说湖州(今属浙江)人。南唐中主李璟第六子。建隆二年(961)继位,史称后主。38岁时,宋师长驱渡江,迫围金陵,明年城陷降宋,被俘至汴京,封为右千牛卫上将军、违命侯。后被宋太宗赵光义毒死。
南唐在中主后期,已称臣于宋。李煜在位时,一直卑屈事宋,岁时贡献,府藏为之空竭。但他仍不思振作,浮华奢侈,迷信佛教,终于为宋所灭。他在政治上是庸驽无能的皇帝,却具有多方面的艺术才能,工书法、善绘画、精通音律,诗、文均有一定的造诣,词的成就尤高。
李煜的词,可以分为前后两期,以宋太祖开宝八年(975)他降宋时作为界线。前期的词已表现出他非凡的才华和出色的技巧,但题材较窄,主要反映宫廷生活与男女情爱,如〔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喜迁莺〕"晓月坠"、"宿云微"、〔一斛珠〕"晚妆初过"、〔菩萨蛮〕"花明月暗飞轻雾"等;也有写离别相思的作品如〔清平乐〕"别来春半"等,写景抒情,融成一片,比较健康可读。到了后期,李煜由小皇帝变为囚徒。屈辱的生活,亡国的深痛,往事的追忆,"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王□《默记》),使他的词的成就大大超过了前期。〔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反映了他身世与词风的转折。《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浪淘沙〕"帘外雨潺潺"、〔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无言独上西楼"等是他后期的代表作,主要抒写自己凭栏远望、梦里重归的情景,表达了对"故国"、"往事"的无限留恋,抒发了明知时不再来而心终不死的感慨,艺术上达到很高的境界。
李煜的词,继承了晚唐以来温庭筠、韦庄等花间词人的传统,又受了李璟、冯延巳等的影响,将词的创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其主要成就表现在:
①扩大了词的表现领域。在李煜之前,词以艳情为主,内容浅薄,即使寄寓一点怀抱,也大都用比兴手法,隐而不露。而李煜词中多数作品则直抒胸臆,倾吐身世家国之感,情真语挚。所以王国维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人间词话》)
②具有较高的概括性。李煜的词,往往通过具体可感的个性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中具有一般意义的某种境界。"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虞美人〕)、"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浪淘沙〕)、"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乌夜啼〕)、"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清平乐〕)等名句,深刻而生动地写出了人生悲欢离合之情,引起后世许多读者的共鸣。
③语言自然、精炼而又富有表现力。他的词不镂金错彩,而文采动人;不隐约其词,却又情味隽永;形成既清新流丽又婉曲深致的艺术特色。
④在风格上有独创性。《花间集》和南唐词,一般以委婉密丽见长,而李煜则出之以疏宕。如〔玉楼春〕的"豪宕",〔乌夜啼〕的"濡染大笔",〔浪淘沙〕的"雄奇幽怨,乃兼二雄"(俱见谭献《复堂词话》),〔虞美人〕的自然奔放,"如生马驹不受控捉"(周济《介存斋论词杂著》),兼有刚柔之美,确是不同于一般婉约之作,在晚唐五代词中别树一帜。正如纳兰性德所说:"花间之词,如古玉器,贵重而不适用,宋词适用而少质重,李后主兼有其美,饶烟水迷离之致。"(《渌水亭杂说》)
李煜诗、文、词以及书、画创作均富,他的旧臣说他有《文集》30卷及"杂说"百篇。《郡斋读书志》载《李煜集》10卷,《宋史·艺文志》也载《南唐李后主集》10卷,均佚。《直斋书录解题》中载《南唐二主词》1卷,现能见到的有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墨华斋本,录李煜词34首,其中《望江南》一首可分为二首。后清代邵长光又录得 1首,近代王国维为《南唐二主词》补遗,增加了9首,不过其中有问题的似不少。据近代多数学者的意见,能确定为李煜词的不过32首。其词集注本有清刘继增的《南唐二主词笺》、近人唐圭璋的《南唐二主词汇笺》、王仲闻的《南唐二主词校订》等。詹安泰的《李璟李煜词》,注释颇详。事迹见《新五代史》、《宋史》及马令、陆游二家《南唐书》,今人夏承焘《南唐二主年谱》。
风流才子误作人主--南唐后主李煜的悲剧人生
在今河南开封市西北十余里的地方,有个村子叫孙李唐庄。故老传说,当年李煜被俘入汴,宋太祖赐宅于斯,宋太宗又赐毒药于斯。所谓孙者,乃逊也,此为李唐逊位之所居。人事沧桑,久经变迁。而今的孙李唐庄,小桥流水,棘篱土院,昔日幽居的小楼早已不复存在了。
^^谁能役役尘中累
李煜(937-978),字重光,初名从嘉。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按照嫡长子袭位的封建传统,他绝对没有做皇帝的希望,而且他自己也丝毫不作这样的奢想。他的本志大约就是要做一个风流倜傥的文人墨客,或者做一名经纶满腹的高人隐士。天性儒弱多病,喜文厌武。在其性格构成的诸多因素当中,他更多地承继了父亲李璟的风范。“后主幼而好古,为文有汉魏风。”他又知音律,善词章,工书画。书学柳公权,十得八九。曾作颤笔樛曲之状,道劲如寒松霜竹,人谓金错刀。又,每常写大字的时候,弃笔不用,唯以卷帛书之,上下左右皆如人意,世谓撮襟书。其画则以翎毛墨竹最为擅长。老于霜皮,烟梢露叶,披离俯仰,宛若古木,自有一派清爽不凡的神韵。他藏书甚富,读书也多。据说,宋太祖平定江南,从金陵馆阁得书十余万卷,且校勘精审,编秩完具。这在五代十国那个极度动荡的年代,是十分难得的。那么,在诸书当中,他潜心钻研的是什么呢?旧臣徐铉讲过这样一件事:“(煜)尝从容与近臣曰:‘卿辈从公之暇,莫若为学为文;为学为文,莫若讨论六籍,游先王之道义。不成,不失为古儒也。’”巳御制杂说序》)可见,儒家的经典著作是他常修的功课。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的思想并没有为传统的儒家学说所束缚。圣人不是讲“立言、立德、立功”吗?他却只要“立言”,于德治、武功,没有多少兴趣。圣人不是说过“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吗?他并不以“达”为意,也不想为天下黎庶承担什么责任,他一心只要“独善其身”。这里面的原因是复杂的。一方面,他身处封建社会的乱世,正如五优十国其他上层文人那样,传统的儒家思想的根基实际上在他们精神上已经解体,已经动摇。分崩离析的时代,割据政权的朝夕不保,都使他们缺乏政治进取之心。汲汲顾景,唯恐不及。追求现世快活是人们普遍的心理特征。“冷笑秦皇经远略,静伶姬满苦时巡。”“谁能投投尘中累,贪合鱼龙构强名。”奏始皇、周穆王,虽然雄视天下,耀威四海,但又有什么可羡慕的呢?堕入尘网之中,只能是自寻苦恼。万古到头终一死,大可不必为了虚名面劳瘁心力。“揖让月在手,动摇风满怀。“倾碗更为寿,深卮递园宾。”瞧!这是多么的自在潇洒。“自出胶库,心疏利禄。被父兄之荫育,乐日月议优游。思追巢许之余尘,远慕夷齐之高义。”(《即位上宋太祖表》)的李煜就是这样描述他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和理想的。
另一方面,是李煜长兄弘冀的猜忌。史载,弘冀为人沉厚寡言,刚毅果断,常州一战,大败吴越兵,以战功被围立为太子,参决政事。但是,他的某些举动屡进李璟旨意,璟遂起废立之意,弘冀就暗地派人把叔父景遂毒死了。弘冀于自已的同胞兄弟能否相容呢?未必。现传李煜的两首《渔父》词隐约透露出一些消息:
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波有几人。
一槕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
据传,这两首词题在南唐卫贤所画《春江钓奥图》上。词中歌颂的渔隐生活明显地带有作者的主观情绪,当是他受长兄猜忌而希求避祸心理的真实写照。煜生有奇表,广额丰颊,骈齿,一目重瞳子,这种相貌当也很容易召致弘冀的忌根。大舜、项羽不都是重瞳于吗?一个是圣人,一个是英雄,李煌焉能是等闲之辈?不管弘冀意下如何,李煜为自身计,当亦会竭力躲避政治的。他自号钟隐,又别称钟山隐士、钟蜂隐者、莲峰居士,明确表示自己无意朝政。事实上,他也从来汲有想过一生要成就什么政治大业,他一心只要做个文人才子,他的最大希求只在于成就自己的文学才干。如此而已。
^^天教心愿与身违
历史对人生耍弄了又一个悲剧。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太子弘冀毒杀晋王景遂不久,自己也死了。李煜的其他几个哥哥也都早卒。煜以次改封吴王,以尚书令知政事居东宫。宋太祖建隆二年(961),立为太子。同年李璟病亡,遂即位于金陵。年仅二十五岁的李煜硬是被历史推上了政治舞台。此时的南唐政权已经日薄西山,早在周世宗显德五年,李骤就去帝号,改称江南国主,奉周正朔,尽献江北郡县。璟还给周世宗上表,卑称与周“外虽君臣,内若父子”,随贡金银布帛若干。嗣后,宋代周。慑于大国的威严,璟继续进贡,岁费数万计。据《通鉴》记载:“南唐自淮上用兵,及割江北,臣事于周,岁时贡献,府藏空竭,钱益少,物价腾贵。去年铸当十大钱及当二钱文。”内优外患,风雨飘摇。一种亡国的紧迫感沉重地压在李煜心头。想振作,想图强吗?谈何容易!以乃父之英武明断,尚不能保社稷于不衰,自己这个懦弱文士又怎能挽狂澜于既倒?大厦将倾,李煜不仅没有拯救危局的魄力和才能,甚至连这个设想都不曾出现过。“外示恭俭,内怀观望。”这是他做皇帝十五年所奉行的基本国策。即位当年,他就给宋太祖上表奏称:“既嗣宗访,敢忘负荷。惟坚臣节,上奉天朝。若曰稍易初心,辄萌异志,岂独不尊于祖祢,实当受谴于神明。方主一国之生灵,遐赖九天之覆盖。”他希望以自己的一片赤诚,换取宋太祖的宽容之心:他主动削去唐号,称江南国主,请罢诏书不名,贬损一切制度;宋使来唐,他衣紫抱,去瓯吻;他每年从国库拿出大量财物贡宋,名定曰助祭、助葬,名之曰犒师、买宴、贺节令;他还奉宋旨意,写书与南汉主刘鋹,约与俱事宋。开宝六年(973),宋卢多逊来求《江南图经》,李煜深知这是宋将南伐的前奏,但他还是令人抄录一本送去了。宋于是熟知江南十九州屯戍远近,户口多寡,为用兵做好准备。同年,南都留守林仁肇,密言后主,劝他乘宋疲于征讨之时,出师寿春,以复故境。为了替后主起兵作开脱,林甚至说:“兵起日,请以臣举兵外叛闻,事成国家飨其利,不成族臣家,明陛下不预谋。”后主胆量毕竟太小了,对此他竟不敢信从,而且听信谗言把林酸杀了。是年,内史舍人潘佑有感于国运衰弱,用事者充位,愤切谏言,连上八疏,词穷理尽。后主大怒,以为是其友李平所激,杀平,佑自刭。佑所上表章说:“陛下既不能强,又不能弱,不如以兵十万助收河东,因率官朝觐,此亦保国家之良策也。”这话说得十分剀切。于宋,李继既不敢稍事违抗,又不甘心俯首贴耳前去朝觐。他存的是侥幸心理。南唐晚亡一天,似乎他这个嗣主便算尽到了义务,也算对得起列祖列宗了。
李煜太天真了。“天下一家,卧提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开宝七年,宋太祖遣李穆为国信使,持诏约煜同阅牺牲,且谕以王师将讨,宜早入朝之意,煜以疾辞。王师将临,煜大失所望,他回报说:“臣事大朝,冀全宗把,不意如是,今有死而已。”于是修葺城堡,教习战船,开始备战。第二年,宋与吴越会师围金陵,想欲尽室自焚不得,遂率百官亲属肉袒出降。
十五年的屈辱难堪,李煜如何取得心理上的自我平衡呢?放纵性情,耽于声色。作为一国之主,他不仅具有无比优越的物质条件,而且也无须顾忌什么,大可任情而动,随意而行。还是读一谈他这一时期写下的小词吧:
红日已高三丈透,金炉次第添香兽。红锦地衣随步皱。佳人舞点金负溜,酒恶时拈花策嗅。别殿遥闻萧鼓奏。(《浣溪沙》)
那些因春伤怀,感秋落泪,长夜欢饮,宫帷调情,李煜一一写来,勾勒刻画,有情有韵。他这些作品,与其说写尽了风流缱绻,勿宁说是于温馨香软之中寻求一种精神慰藉,寻求自己在政治生活中那被严重扭曲了的自我意识。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他和大小周后的爱情。大周后,小字娥皇,大司徒周宗的女儿。十九岁与煜成婚。煜即位,立为皇后。周后精音律,善歌舞,通书史,至于采戏弈棋,也无不绝妙,可称得上是五代时期的一位才女。据说,唐代的《霓裳羽衣曲》,至五代已经绝响,煜得残谱,周后与之变易讹谬,去繁定缺,遂清越可听。今传《玉楼春》词正记此事: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丝策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归时休照烛花红,待放马蹄清夜月。
上片写春殿歌舞的盛况,下片写踏月而归的兴致,夫妻双方都陶醉在艺术创造的天国里。
李煌与周后情好甚笃,只有在与周后的吟商咀羽之中,他才完全意识到了自我价值的存在,才真正体尝到了人世间爱的幸福和甜蜜。周后一死,李煜的悲悼之情是可以想见的。“昔我新昏,燕尔情好。媒无劳辞,筮无违报。归妹邀终,咸爻协兆。他仰同心,绸缪是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今也如何,不终往告。呜呼哀哉!”他除了作诔作词而外,还有八九首诗,发抒同样的感情。即使在周后亡故多年之后,李煜仍然触物伤怀,不能自持,这在古代君王的艳史之中是独一无二的。
历来有异议的是他利小周后的关系。陆游《南唐书·后纪传》说:“或谓后寝疾,小周后已入宫中。后偶事幔见之,惊曰:‘汝何日来?小周后尚幼,未知嫌疑,对曰:‘既数日矣。’后患怒,至死面不外向。放后主过哀以掩其迹云。”马令《南唐书·后妃传》又经:“后自罗惠殂,常在宫中。后主乐府词有‘衩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道类,多传于外。至纳后,乃成礼而已。”对他们二人的关系,我们无意深究。应该看到,李煜作为一位帝王,妻死易人,他无须故作姿态;以李煜性情之率真,他也不会装腔作势。我们不能因为南唐在李煜时代灭亡,就说他是荒淫无道;我们也不能因为历史上的英武之君建立了功业而原谅他们私生活的放荡。这在封建社会是不可避免的。李煜的亡国,不亡于浪漫多情,而亡于政治上的软弱和低能。
^^一旦归为臣虏
宋太祖开宝九年(976)正月,李煜等一行人被押至汴梁(今河南开封),煜白衣纱帽待罪明德楼下。宋以他屡召不降,又起兵抗拒,封之为违命侯。同年,太祖死,太宗即位,改封陇西公。早在开宝四年,宋太祖就在汴京城南修造了礼贤馆,其目的是为了招煜来降。后赐钱俶。觐见之日,太祖又赐煜冠带器币若干。太平兴国二年(977),煜自言家累之重,太宗命增给月俸,另赐钱三百万。煜心情抑郁,务为长夜饮,宋宫每日供酒三石。作为降王,宋帝在生活上并没有难为他。但是他们却剥夺了他的人身自由,并且百般凌辱他的人格和尊严。《宋史·世家》:“太宗尝幸崇文院观书,召煜及刘提令纵观。谓思日:‘闻卿在江南好读书,此简册多卿之旧物,归朝来颇读书否?’煜顿首谢。”掠夺了人家的藏书,还询问人家读书与否,这是侮辱,是对人的自尊心的有意挫伤,又,宋王铚《默记》引龙衮《江南录录》“李国主小周后随后主归朝,封郑国夫人,例随命妇入宫。每一入辄数日而出,必大泣驾后主,声闻于外,多宛转避之。”明人沈德符《野获编》又谓:“宋人画《熙陵幸小周后图》,太宗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后作蹙额不胜之状。有元人冯海粟学士题曰:‘江南剩有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其事虽贞传闻,也未必毫无根据。若属实,这当又是奇耻大辱,李煜残破的心灵再次受到重创。羞愧,恼怒,痛恨,后悔,种种情感奔腾汹涌,他再也不能沉默了: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浪淘沙》)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乌夜啼》)
这恨是那样深长,那样强烈。他无法摆脱,剪不断,理还乱。他有时拼命饮酒,为的是暂时麻醉一下痛苦的神经,但酒力一过,哀愁忧苦又一齐涌来;他有时又寄情梦幻,一饷贪欢,而一梦醒来,终究是幽凄寂寞。“此中日夕,只以眼泪洗面。”他只有用笔,用颤抖的心音,填写一首又一首小调,长歌当哭。
然而,他的心情有时又显得异常的平静。在经历了天上人间的巨变之后,他又认真地进行着忏悔: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风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官娥。(《破阵子》)
家国是父祖开创的,山河又自来美丽多姿,自己哪里认得干戈剑戟呢?“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人生的幼稚,性格的软弱,难道就能葬送一个国家吗?然而事实正是如此。一旦有变,国亡家破,千古蒙羞,那难堪真是难以表述。他为自己的无能感到内疚,他为错杀了潘佑、李平感到后悔,他为故国的沦于己手感到不安,他也为城破之时没有及早自尽感到心酸。真的,活着倒不如死了,以自身的鲜血洗刷掉昏聩、懦弱和无能。乐不思蜀的刘禅不是享尽天年了吗?是的,他人虽然活下去了,但灵魂早已死亡。仰人鼻息,寡廉鲜耻,那才是真正的昏君。李煜不当属于这一类。他有笔,富有文学才华,他可以用乐府歌辞来发泄愤值心音,来反抗凌辱和摧残,来恢复自己被扭曲了的人性和尊严。人生悲剧的命运和艺术家的美学追求完美地融汇在一起。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七夕之夜,李煜四十二岁生日。他命前妓在小楼作乐,含泪歌唱了这首《虞美人》词。声闻于外,太宗大怒,遂派人送药把他毒死了。李煜之死,自有其悲壮的一面。
刚上高中那时,由于母亲看病花了一笔钱,而家里就父亲是单位职工,母亲没有工作,靠父亲一个月几百块钱的工资,哥哥高三,而我刚上高一,所以家里的开销可以说是入不敷出。
交学费那天,父亲便带着我到城里小姨家借钱,也不敢借多,学费还差1000块钱,所以就借了一千。
直到快放假时,我们才省吃俭用,挤出了一千块钱,因为家里忙,母亲身体不舒服,而我又正好在城里上学,所以还钱这个任务就交给了我。
父亲千叮咛万嘱咐,千万要保管好这笔钱,而后拿了一张报纸包了起来,还拿来两个塑料袋,认认真真的包好,最后把它塞到我的书包底层,说是怕别人偷。
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拍着胸脯说保证没事的,还说他们想多了,不过也难怪,我们家不富裕,为了攒这一千块钱足足用了几个月,所以父母这么紧张也是不足为奇的。
那天星期天,我背着用了五、六年的双背来到城里车站时已经快晚上6点了,想着还要上晚自习,便上了去学校的公交车,反正拿了两个星期的伙食费,下星期到小姨家还钱也不迟吧。
半个多小时后我回到了宿舍,把背包往床上一扔,突然看到底部有一个口子,我立马把包打开,翻了又翻,糟糕,钱不见了。
我努力的回想着,但依然无济于事,一路上司机放着车载电影,车上虽然人很多,但我坐在座位上。
公交车上人挤人的,我的背包背在背后被挤了几次,我又查看了一下那个口子,是以前我缝过的,如今爆了线,估计是包里的书太多了。
我脑子"嗡"的一阵空响,差点儿给急哭了,我一转身便往公交站一路寻一路走去,寻到车站沿着广告牌转了一圈,说实话,那时头脑被急得一片空白,走过没走过的地方都找了个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我一屁股坐在车站椅子上,一直在不停的自责。这时,一个胡子拉碴,头发乱蓬,浓眉细眼,消瘦的脸,一身背包客的行头,一说话,就带着一口浓烈的外地口音的男人凑到我跟前。
他问我怎么了,我说我的钱丢了,我对他有点儿戒心,毕竟是陌生人,但一心想找钱的我没想太多,便把那包钱描述了一遍。
那人一听,问了好多关于钱的问题,比如有多少,有没有散钱之类的,当时老爸数了一遍又一遍,我还极不耐烦的跟老爸说不用数了,4张50,8张100。其中有张100还被他不小心扯烂了一点。
听完我的回答,那人从他背包里拿出了我掉的那包钱,我当时一看,顿时喜极而泣,因为那钱承载着父母的血汉以及小姨家人的恩情,我控制不住的落泪了。
那个人把钱给了我之后,问能不能借200块钱给他,他说他身上已经没有钱了,想回家一趟,下星期六就在车站等。
我因为失而复得的钱而非常的感谢他,再加上这件事与还小姨钱不冲突,便答应了,他问要了我学校的电话地址。
给他钱之后,我却忘了要他的联系方式,这一失手的动作,足足让我提心吊胆的过了一个星期。
星期六那天,我从约定时间一直等了好几个小时,最后放弃了,心里感到心灰意冷的难受。
这件事情我对谁也没说,也不敢说,后来我和一个关系较好的女同学借了200块钱,第二天便把钱还给了小姨。
这200块钱我省了好久,同学曾经跟我说不要我还了,但以我的性格,我是不会欠女孩子钱的。
高考结束,那天我从学校出来到公交站等车,突然从车上下来一个似曾相识的男人。
拉碴的胡子,浓眉细眼,消瘦的脸,一身背包客的行头,只是头上多了一顶帽子,没了乱蓬蓬的头发。
他一眼就认出了我,第一时间便把200块钱塞给了我,我看到他后挺高兴的,没想着要这200块钱,便和他推搡了起来。
最后他熬不过我,就请了我一顿饭,说是不想欠别人的,否则他心里不舒服,他告诉我那天没来是因为出了车祸,还把头上的伤疤亮给我看。
其实我早已放下这件事情了,就当是一个烂掉了的秘密了。
小姨借给我们家钱,撇开亲情不说,就是相信我们家可以还得上,即使我们家处于困难时期,我们家在小姨眼里也是一个诚信家庭。
父亲的诚信也让我看在眼里,所以我能从同学处借到钱,也是同学出于对我的信任,我也没有辜负同学,最终艰难的还了钱。
虽然我对背包客曾经一度大失所望,但把钱还给同学后,自己也放下了这个心结,更多的是认为他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难处,直到再次遇到他,才解开所有的疑惑,更让我看到了诚信的力量,以及诚信的重要性。
做人要有诚信,这是真金白银无法买得到,人类内心最宝贵的东西。
其次是让我明白了在帮助别人之时也要理智,量力而行,同时不能盲目,不要当善良的傻瓜,也不能被心怀恶念之人利用!
题主明显是让人抖落自己的隐私。那么好吧,为了不让你失望,我就给你讲一个在我肚里还没烂完的故事供你欣赏。
我们这里是农村。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年夏天气温特别高,地里的小麦收获的基本上完了,有好多户粮食己经进仓了。趁着不太忙,父亲让我去看我唯一的姑姑,顺便把家里的一只老母鸡给姑姑带去补补身子,姑姑的身体欠佳一直不好。
我是早晨被热醒的,在太阳不太高的时候紧着出门,我骑的是一辆除了大梁不响哪都响的自行车热血沸腾的走在去姑姑家的乡村小道上。
姑姑家离我们这有二十几公里远,要到她那里可能要两个小时左右。天上有越来越高的太阳烤着,地上蒸的越来越热,我身上的背心己经被汗水湿透顺着衣裳往下流。路边看不到一处乘凉的地方,除了偶尔看到老乡的瓜地外和己经收获完小麦的麦茬地,就只有几处不到人腰高的树丛。我夹在车后筐里的老母鸡一路热得咀都合不上,这时要是能喝上碗凉水,有个歇息的地方多好,或是能吃上根冰棍一定是神仙过的日子。
天不负人愿,前面的路旁是一块西瓜地,瓜棚里看不到看瓜人,只看到几个亮油油的西瓜。趁着没人干嘛放着河水不洗船,先摘一个解解渴在说,本来偷瓜摸茄子就是我们农村小伙伴的强项。
瓜摘下来了,不成就在瓜棚把它消灭了就成了。正想着,一声断喝,“把瓜放下,哪的小兔崽子”是看瓜人不知从哪冒了出来。紧着跑吧,一手抱着西瓜,一手扶着车把在颠簸的土路上骑的比兔子还快,终于听不到看瓜人的喊叫了,我也喘不过气来了。先解渴在说,双手抱起瓜在车把上摔开,流下了一地的汤水,倒霉透了偷了一个臭瓜,渴是解不了啦。
离姑姑家还有一半路程,还是赶路吧。筐里的老母鸡开始还咯咯的叫现在也不叫了,它也知道我难受?还是热死了?等掀开布帘一看,妈呀哪还有鸡的影子。等顺着原路寻找回去,快到瓜棚时正看见看瓜人手里提着老母鸡走向回村的路上。
这就是我还没烂完的一个故事,人家是偷鸡不成失把米,我是偷了个臭西瓜失只鸡。只能回家接受处罚了。
以前的一个同事,当时一起住单位分的宿舍,三房二厅,我自己住一个房间,他们夫妻住最大的房间,他那单身的丈母娘住次卧吧,本来一切相安无事,但是随着他老婆的怀孕,随着他岳母的离开,终于在一次夜班的晚上,揭开了神秘的真相。
先说他丈母娘吧,42岁,离异女人,整天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美其名曰还想再找一个爱人。
自从他老婆怀孕以后,越来越胖,每天素颜朝天的,真的感觉比他丈母娘还老,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丈母娘做饭的时候,他就喜欢在一边打下手,俩人有说有笑的配合的特别默契,我内心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感觉有问题。
有一次我下夜班提前回来了,发现同事竟然把厂长的斗鸡给炖了吃了,把我吓一跳,这不是偷人东西吗?
没过多久我就借故搬走了,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老婆发现了,大闹一次,孩子也流产了,他也辞职走人了,唉……
这个秘密是母亲临终前告诉我的,本来应该按照她的叮嘱,烂在肚子里,谁知禁不住题主的“挑逗”,索性一吐为快!
一九七三年,经过两年的自由恋爱,王孝成、李召慧即将走进婚姻的殿堂,谁知,半路杀出我的母亲,她不惜一切也要拆散这对有情人。母亲去了王孝成家,婉转地说这门亲事不适宜,如果看得起她,她可以给孝成再介绍一个。谁知,孝成的母亲刘德娥不理这一套,说母亲欺负她寡妇人家,此时,王孝成的父亲王兴初己经去世。
不久,村里来了一个算命瞎子,尽管当年“破四旧,立四新”,这些人己经没有了市场,但乡下还有笃信的主儿,瞎子一来,便围了一圈子人,这瞎子也是神了,一算一个准,张家有几口人,几男几女;李家坟向如何,槽头六畜怎样,无不一一应验,神乎其乎!刘德娥自然没有落下,她要请瞎子细细算一算儿子的婚姻,八字命格是否相合。谁知,瞎子闭口不语,说是讲了实话怕掌嘴!禁不住刘德娥的软磨硬泡,瞎子说这门亲事不宜,定婚时克父,结婚后克母,日后要克“小口”,也就是克儿女,最后夫妻相克,大不吉呀!刘德娥吓出一身冷汗,的确如此,前年订亲时,好端端的丈夫一命归西!当天,刘德娥找来媒人,细说了原委,坚决退婚!
这边李家也不是低三下四之辈,退就退呗,咱这水凌的姑娘还愁嫁?尽管两位恋人依依不舍,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各奔东西!
纸包不住火,二人后来才知道是母亲做了“鬼”,王孝成还多次找上门来骂骂咧咧,后来他当了队长,没有少给母亲小鞋穿!
母亲为什么这么作贱?话还得从一九四九年说起,这年,母亲将堂妹曾广敏介绍给我村的石匠王兴初,兴初家虽穷,但为人勤奋,踏实肯干,兴初的父亲更是满心欢喜,能攀上这门亲戚,真是祖辈的修积!当年,曾广敏家有水田三十余亩,虽谈不上十分富裕,倒也吃喝不愁,日子过得十分体面,也算半个大富人家。
眼看就要结婚,迎来了土地改革,曾广敏家被划为富农,一夜之间冰火两重天。兴初的父亲不乐意了,自己一个清清白白的贫农,怎么能和富农结亲呢?于是,坚决退掉了这门亲事。可是,此时曾广敏己怀有王兴初的孩子,那时候,这样实在是大逆不道。可是,又没有办法,曾广敏只好匆匆嫁给李岗村的麻子李得禄,王兴初也于同年和刘德娥结婚。
第二年,王兴初喜得贵子,李得禄也添了千金,这就是王孝成和李召慧,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呀!两家虽相去不足十里,但王兴初和李得禄互不认识,曾广娥也早在女儿不到十岁时身亡,只有母亲一人苦守着这份难以启齿的秘密!
可怜的母亲,忍辱含垢的母亲!好在老一辈当事人都已作古,我要为您洗去骂名!二00五年,我终于鼓起勇气,敲开王孝成的家门,细说了一切。王孝成半信半疑,第二年,五十多岁的王孝成和李召慧一起,偷偷的进了省城,白纸黑字告诉他们,二人是同一个父亲!
为了堂妹的名节,为了姨侄女的人生,母亲挨骂二十余年,这需要多宽的胸怀,何等的品行!
这种事情我遇到过,是我的一个同学,我和他关系还挺好的,是同学也是朋友,在学校,我俩非常要好。是属于那种无话不谈的朋友,也谈到了对爱情,对女人的看法,以及追求什么样的女人,他说,他最讨厌婚前同居,他找的女朋友,一定要新婚之夜才破处,只有新婚之夜才是处女的女人,才是最纯洁的女人。
当时我和他看法相同,都希望自己找到女朋友,是处女有没有谈过恋爱的,大学4年毕业以后,我们就各奔东西分开了。
再次相遇是在七年以后,因为出差我来到了他的家乡,想找他叙叙旧,他知道我找他,非常的高兴,叫我在车站等候,他开车去接我,他开的是一部马自达,跟他上了车。一个小时以后就来到他家里,是在一个城郊,房子建的还不错,看样子他在当地混的不错,他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女儿两岁了。我跟着他去到他家里,他妻子正在厨房忙活,知道我来了,到客厅来看。我一看到她,差点惊掉下巴,这不是我的前女友吗?当时我大学毕业以后,和她在一个公司上班,她是我的同事,我们爱上了。
我们相识一个月,就开始同居了,为什么这么快呢?主要是她太主动了,后来,我主动和他提出分手,是因为我发现她和我们领导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被我发现了,我有次偶然看见他和领导去酒店,问她,她死不承认,还说是我看错人了,我觉得被她欺骗了,这种女人太随便了,我主动和她提出分手。
万万想不到这个女人,被我的好朋友当成宝贝捡了,我当时特别尴尬,只只能装作不认识,而她也特别吃惊,可以说比我还尴尬。也许她怕我说出她的秘密,她当时找了一个借口把他老公支走了,恳求我不要告诉她老公,我们之间的秘密。
她说,她老公知道会杀了她,我看我这位同学很喜欢她,很爱她,我当然答应了。然后,我装作和她不认识,只和她老公说话。从谈话中得知,我这位朋友是在三年以前和她认识的,当时他还没有回到家乡,也在我那个城市打拼,他们爱上以后,就带她回到了他的家乡。
虽然如此,我对前女友还是挺佩服的,她究竟用什么方法瞒天过海,把自己重新变成处女,让我朋友娶了她,看到他们夫妻很恩爱,这个秘密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他,永远烂在肚里,我不想他失去妻子,更不想失去朋友。在这里说出来不就没有烂到肚子里吗?
既然要烂在肚子里,肯定都不能说,在这里也不能讲啊。
虽然要烂在肚子里的事情不能讲,但是有一些比较隐秘的事情还是可以讲的。
曾经看到好朋友的女朋友,也就是准老婆吧,因为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举行结婚婚礼,但是呢,在酒店看到这女的和别的男的去酒店开房。两人的一种亲密的行为让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为了避免尴尬,吓得我赶紧躲在柱子的后面,不敢抬头。
等他们在前台办完入住后,女方转头还是看到了我。然后若无其事的就和男的上楼走了,但是这个事情我始终没有告诉朋友。
也没有跟谁提起过这个事情,以后那个朋友结婚我也没有去。
后来又碰到一起了,他和他老婆两个人生活还是蛮幸福的。看着他们恩爱的样子,我情愿相信那一天是认错了人。
祝福他们吧。
曾经发生过亲密关系的异性,后来嫁给了过命的兄弟。
我的朋友圈子里面,有特别固定的一群兄弟姐妹:我们都是高中一起走过来的。
高中读书的时候,我们属于走读生,实际上,我们之中只有个别同学是县城里面的。其他的都是下面乡镇出来的学生。
高三的时候,我们几个同学选择出来租房住。开始的时候,我们是真的想读书,学习。后来,外面的世界太多自由,我们开始堕落了。
我们三男三女,租住一处空置的小院。楼上是三个女生,楼下是我们三个男生。
我对楼上的女生,有一个特别钟意。住进去的时候,她就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们搬进去的时候,有事没事,我就喜欢去楼上蹭吃蹭喝。
因为自己的脸皮够厚,加之成绩也不差,她们三个女生经常请教我数学方面的难题。基本上,对于她们的疑问我都能解答清楚,我的到访也自然受她们欢迎的。
临近高考的时候,我喜欢的女生开始心不在焉,每天都心事重重的样子。我看着也跟着难过。
她是复读生,已经复读了两年。如果今年再考不上理想的学校,她就要回家帮忙。她的父母在县城里做钢材生意,据说身价不菲。
我们住进去的第二个月,我的“同居”兄弟开始对我喜欢的女生疯狂地追求。
这个兄弟,算上“过命”的兄弟。当初,我在学校里得罪了一个混混学生。他只身前往,一个人打趴混混整个宿舍。肚子上,还有一个长长的刀疤,混战中被对方刺伤的。
最后,混混一帮人都被开除了,兄弟因为负伤得到学校的额外照顾:所有的处罚都免除了。我还是觉得内心里亏欠他一笔。
兄弟追求我钟意的女生,我只能把对她的喜欢搁浅在心底。
然而,事与愿违,我们回到住处的时候,她偏偏喜欢跟我在一起聊天,我的兄弟也就偶尔插上一句话。
临近考试的一天晚上,她约我出去,我内心是极度的不安。
她带我去了另外一个女同学租房的住处。她说自己很紧张,怕考不过。
我安慰她,依照之前的摸底考试成绩,这次应该考的上理想的学校。
她让我抱着她,我没有拒绝,也没有反抗她依靠过来的身体。
在混乱之中,我完成了一个男孩走向一个男人的必经之路。
她问我,会不会觉得她脏。
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摇摇头。
她说,自己早就不是处女,她的初恋男友已经大三了,她们曾经在一起两年。后来,高考她落榜了。她的初恋男友到了大学就甩了她。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那一夜,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次。
高考结束不久。她的生日,邀请了我们当时“同居”的同学。
我的兄弟,特别激动。这是他第一次受到邀请。
我本来想拒绝,又鬼斧神差地前往。
晚上,我们再一次在一起。
当时的高考成绩已经出来了,我跟她差距太多。
事后,我们俩约定,以后谁也不在见面。
大学里,我们俩一南一北。地理位置上相差一千多公里。
我的兄弟考中了她的隔壁高校,他们交往的日子,我还在努力为了以后考研考回本省拼命学习。
他们俩分分合合五六年,在我研究生毕业的那一年,他们俩终于选择结婚了。
我也被邀请过去,我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小我五岁的师妹。
酒桌上,兄弟被我们几个喝趴了。
我和另外几个兄弟把他拖回到他们的新房。照片上的她妩媚动人,我不敢直视。安顿好兄弟,我带着女朋友匆忙逃回了魔都的学校。
我和师妹结婚后,师妹不止一次逼问过我。有没有跟兄弟的老婆有一腿。我一口咬定没有。她说,就是有,也要断干净。
我不知道,当初的婚礼上,我在什么地方露出了马脚。我相信她不会主动跟我的老婆谈我们俩过去的事。
生活中,有这些事,不能深究。老婆在儿子出生以后不再逼问我的过去。她的心思都放到了儿子身上。
我的兄弟和她的婚姻进行了八年以后,他们选择了分手。她只身一人前往我曾经读书的城市。
到现在,我也不了解她,不了解我们曾经的关系,更不了解她的所做所为。
往事,只能埋藏在心底。
10年前,我在一个服装厂当质检员,认识了比我小7岁的男同事小白,后来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我到现在都不敢和老公说,成了烂在我肚子里的秘密。
事情发生在十年前,那时候我才30岁。因为家庭经济拮据,我一个人出来打工,老公在家务农,还要带孩子、照顾老人。老公本来不想让我出来打工的,因为他觉得孩子还小,怕我出去孩子会哭闹。
我让他放心,我说小孩子忘性大,过一段时间就忘记了。我只想多赚点钱,给老人孩子改善生活。老公见我执意要出来,也不好阻拦,就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个人在外要注意安全。
因为我二十岁的时候学过裁缝,虽然现在没有裁缝做衣服了,但是我有制衣技术,所以我找了一家服装厂。刚开始进厂的时候我是做车工的,我很勤快,做出来的衣服质量也很好,所以半年以后我升为质检员,工资也涨了不少。
没过多久,厂里招工,来了一个小伙子,因为他没有技术,所以只能做普工。后来时间长了,我渐渐了解到,他叫小白,家里有一个久病卧床的妈妈,爸爸也因为身体不好,赚不了什么钱。
小白15岁就辍学出来打工,帮父亲一起撑起这个家。这几年,小白的妈妈身体更不好了,他每个月省吃俭用,剩下的钱都寄回去给妈妈看病。我觉得小白是个懂事孝顺的孩子,就想帮他一下,于是跟主管讲了一下,让小白去学车工。车工是按劳取酬的,工资比普工更高。
小白很聪明,一个月不到就学会了车服装,每个月赚的钱更多了。他很感激我,所以就叫我姐姐,对我也比较亲近。我们有时候在一起吃饭,他知道我爱吃辣椒,所以每次都给我炒一些辣的菜。因为他和我弟弟差不多大,所以我也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
正在小白准备努力赚钱改变家庭经济状况的时候,他妈妈突然病情加重,陷入昏迷了。小白不得不请假回去照顾妈妈,可是他身上并没有多少钱,虽然前几天刚发了工资,也只有几千块钱。
小白很发愁,我想了想,从自己的工资里面借了三千块钱给他。小白说我老家也有儿女,需要用钱,我说不急,你先帮你妈治病,等你以后赚钱了再还给我就是了。小白说他一定会还给我的,他永远会记住我这位姐姐的。
那个月我只寄了两千块钱回老家,我骗老公说我生病,花了不少钱。老公信以为真,还叫我在外要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隐瞒这件事,我只是怕老公误会,我也不过是想帮帮小白,我也相信小白会还给我的。
小白回老家之后,却一直没有再回来,也没有和我联系,电话也打不通。我开始还很期待,渐渐的越来越失望,我觉得自己可能被小白骗了,或者小白真不是我想像的那么单纯善良吧?
快到年底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我接起来聊了几句,才知道是小白打来的。原来,小白的手机掉了,一直没钱买手机,他老家很偏僻,也没有公用电话,所以就失去了联系。刚好他表哥去他家看他妈妈,他就借表哥电话打给我,怕我不放心。
小白说他妈妈现在好一点了,他第二年就出来打工,还欠着我的钱,他得还给我。我听了心里特别高兴,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小白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第二年,小白果然又到了服装厂,重新做原来的工作,第一个月工资发下来,小白就把三千块钱还给了我。我接过那三千块钱,又不敢一次性寄回家,怕老公起疑,就每个月多寄500块钱回家,说是厂里给的奖励。
我在那个厂做了三年,后来孩子上小学了,老公叫我回去带孩子上学,我才辞职。小白听说我要回家,特别舍不得我走,几年下来,我们已经像亲姐弟一样亲,他特别信任我,有什么事都找我拿主意。
回家的那天,小白特地请假,送我到火车站。他给我买了很多礼物,还有给孩子的玩具,他叫我不要忘了他,我们要一直联系,做永远的朋友。上车的时候,他站在月台上向我挥手,喊我姐姐,随着列车越驶越远,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我的眼泪也掉了下来。我知道这次的分离,一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都说异性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可是我和小白之间的友谊纯洁得像一张白纸。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只有诚信与感恩才能让友情长存。小白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小伙子,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他知恩报恩,对我很好。
这就是我心里的秘密,我哪怕烂在肚子里都不会说,因为有些事只有自己心里明白,不必告诉别人。
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遇到的所见所闻,可以当做奇闻异事分享给朋友同事,但是有些时候遇到的事,就算是自己最亲的人,也要守口如瓶,最好烂到肚子里。
我老婆家里姐妹两个,我老婆为大,下面有个漂亮的妹妹,她妹妹嫁的男人比较实在,也老实,她妹妹总是欺负他,他也不反抗。
前几天去市区办事,晚上回不去,要住一晚才行,我就去找酒店入住,走着走着,我发现前面一个美女咋那么熟悉,仔细一看原来是我那漂亮的小姨子,她挽着一个大腹便便的秃顶老男人,有说有笑的,我偷偷的跟着们,发现他们进了一家酒店,我也跟了进去,开好房间,我拿出手机拨打了小姨子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我说你在哪,你姐身体不舒服你过去看看,小姨子说,我刚和闺蜜逛完街,现在准备去吃东西,我说你啥时候找了个大腹便便的秃顶闺蜜,我咋不知道,这时候小姨子说,你现在在哪,我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好自为之吧!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过了有半个小时,老婆打过来电话,问我小妹打电话找你,我说你去市内了,问她什么事,她也没说,我说估计事不大,要是有急事她就给我打电话了。
回去以后叫到小姨子,她看着我目光躲闪不敢直视,我说别整天身在福中不知福,人要学会知足常乐,她点头哈腰的说知道了哥,你教训的对,我听你的,但是那叫事你可得烂肚子里,谁也不能说,我说看你表现吧!
这件事至今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只能把它烂在肚子里,因为那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我发小的妈妈,和一个有妇之夫,有不正常的关系,这件事我发小都不知道,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也一直给发小的妈妈保守着秘密。
那是01年左右的事,发小和他爸爸去南方打工了,家里只有他妈妈一个人在家,发小临走时候还拜托我,让我没事去看看他妈妈,看有什么活帮着干干,因此我也就经常去他家看看,有活帮着干点,没活就陪她妈妈唠唠嗑。
有一年冬天晚上,五点多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闲着没事,正好家里腌的咸鸭蛋腌好了,我就拿几个给他妈妈送去,我到了大门口,刚要敲门,发现大铁门没有锁,我就直接开门进去了。
进到屋里,发现发小妈妈正和一个男的搂抱在一起,这男的我也认识,都是附近的邻居,我看到了这一幕,赶紧退出来,可能发小妈妈担心我说出去吧,就追出来把我拽回屋里,让那个男的先走了。
发小妈妈和我说,她和老公感情不好,和这个男的在一起好些年了,希望我能理解她,不要告诉任何人,一定给她保密,因为在那个年代,女人很注重名声的,她说这事一旦传出去,她就没脸活了。
我平时去她家玩,她对我也很好,有啥好吃的都拿给我,而且我和发小关系很好,不会让他们家难堪,所以我一直都没有个别人说过这事,就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将近二十年了。